第三章 文化政治经济学:一个新范式(三)价值体系与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
三、价值体系与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
(一)实践和意识的量子纠缠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在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民族认同)每一个层面上,都体现出了物质和意识的对应关系。“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归根结底”物质决定意识。然而,马克思也说,意识与人类实践之间存在着持续的交互作用,革命活动仍是人类有意识地、意志坚定地行动的结果。正是存在于主(社会中的人)客(物质世界)之间的辩证法,人类逐渐将物质世界置于其目的之下,并随着目的的转化而生成新的需求。人类意识受到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性交互作用限制,在这一交互过程中,人类积极形塑了他生长于其中的世界,同时,后者也形塑了前者。
恩格斯曾指出,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事都是人来做的,也就是说实践的主体是人,人又是被自己的意识支配,所以在人类有了意识之后,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物质与意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就变成了鸡生蛋和蛋生鸡的关系,谁是鸡?谁是蛋?我更愿意相信意识是鸡,有着更多的主动性,鸡吃得多生的蛋就多,吃得少生的蛋就少,甚至可能情绪不好就决定今天不生蛋。而物质是蛋,被生下来后,客观规律决定了它总会孵化成鸡,这不是蛋自己能控制的。即物质的发展是受客观规律的支配,而意识——人的主观才更具有能动性。
人类社会的主要矛盾就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而在这个主要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意识。没有人的意识,就没有人类社会,就只有自然界。人类社会的发展,自其诞生的那一刻开始,就是由人类的意识决定的,是因为有了人类意识,才让人类社会区别于自然,才让人类社会从自然界中划分出来、独立出来。人类的意识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人类社会这个矛盾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要方面,而物质只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属于从属地位。我们要研究人类社会就必须研究决定人类社会性质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人的意识。
马克思主义是以唯物主义为哲学底色,我们多数人在学习、理解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都重点强调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比如强调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这是没错的。生产力决定了必须要有与之适用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不能脱离生产力的水平去信马由缰、凭空想象。但是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能与生产力相适应,这还是需要人的意识,由人基于目前的生产力水平来思考、设计出一种生产关系,来驱动机器的运转,组织社会的生产,促进社会的发展。如果没有人来设计一种生产关系,社会生产将无从组织、无从发展,所有的机器设备都是一堆废铁,不可能自动地运转、创造价值。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意识对物质能动的反作用学习和理解的不够,仿佛讲多了就会陷入唯心主义当中去一样。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知道,自然界的演进有其自身的规律,以科技为代表的生产力的发展也有着其自身的规律和逻辑,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当前要做的恰恰是认真研究意识,研究意识对物质能动的反作用,研究社会文化价值体系是如何在社会结构演进和变迁中发挥作用的。实际上,马克思也没有将其精力放在研究物理、化学、机器设备等自然科学,而是终其毕生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在研究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对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上。
马克思一直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但是并未深究不同层次的意识,是如何发生作用,如何具体地反作用于实践和物质。实际上,每个人对经济、政治、文化都有主动或者被动的看法,社会意识影响着个人的意识,也就影响着个人的行动。
马克思分析了经济基础(实用价值)和上层建筑(规范价值),但是缺少对理念价值(民族精神)的分析,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来解释社会的运转和变迁并不完备:它可以解释一个社会内部不同阶级、不同集团的政治、经济抉择,但不能完全解释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的发展路径抉择。要想解释不同民族在发展路径上的不同抉择,就必须要加上对该民族终极关怀、民族文化的考察,对终极关怀、民族文化的考察就超越了阶级因素而上升为民族的精神理念层面,韦伯恰恰做了这方面的工作。他考察了各个国家不同的宗教和传统文化,以及这些宗教、传统对各个民族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实用价值(即科学知识和经济理论)向前发展,必然会指导物质实践、社会经济向前发展,提升物质文明,规范价值即意识形态政治理论不断完善向前发展,必然会指导人们的政治制度、社会组织向前发展,提升政治文明、制度文明,不断加强对终极关怀(即民族精神)的信仰,必然会提高整个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科学知识和经济理论对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促进和指导作用,我们只要研究一下工业革命和现在的信息技术革命,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和感受到科学知识对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现代各国经济政策的制定无一不受到各种经济理论的影响,都是在各种经济理论指导下进行的,而非像之前封建君主、王公大臣出于个人的喜好。这一点,已经为我们大众所熟知,就不做过多介绍,下面我们重点对意识形态(规范价值)和一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终极关怀(理念价值)是如何影响一国的民族认同、政治制度以及经济发展,进行专门但又是简要的分析。
(二)理念价值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轴心时代不同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终极关怀,进而发展形成了不同的文明体。终极关怀是一个文明的内核,可以说终极关怀从产生之初就为这个民族未来的政治、经济走向设定了轨道,划定了边界。各民族也因终极关怀的不同,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演化形成各不相同的政治、经济制度,造就衍生出了各具特色并延绵不绝的传统文化。亨廷顿说“政治和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因文明的不同而不同”,“民族国家是而且仍将是世界事务中最重要的因素,但它们的利益、联合和冲突日益受到文化和文明因素的影响”可以说,一个文明体的理念价值对于其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是起着巨大的决定性作用。
理念价值为全民族所共有,不像规范价值和实用价值那样,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可以有自己的特点,理念价值(终极关怀)是民族文化的灵魂、核心,它的精神总是投射到规范价值(意识形态)和实用价值(经济理论和科学知识),或者说规范价值(意识形态)和实用价值(经济理论和科学知识)总是蕴含着、体现着理念价值(终极关怀)。
人类文明,在古代大都是以各种宗教信仰的形式,为人们提供一种面对大自然时候的勇气,使之产生共同的文化归属感,共同的精神凝聚力,对社会产生整合力,为政治解决利益冲突提供文化条件,从而缓解激烈冲突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减少文明延续过程中自残的可能性。从源头上看,古代文明中的宗教是从原始文化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中演变而来,原始文化演变为宗教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原始宗教和政治权力诞生时可以说就是连体儿,所以一个文明体,也就是一个国家和宗教的综合体。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经过复杂的“历史文化裂变”才得以相对分离。
国家的出现就是在原始生产力能够为社会提供剩余产品的情况下,出现了专门化的统治阶级和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这种能够实现的统治和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是文明的象征,因为它用“秩序”和“文明规定”否定了人和人关系中的不确定性,摆脱了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进步。走上文明之路的社会,可以通过国家权力的形式支配所拥有的财富和资源,而且将其视为合情合理的事情,排除了氏族内的暴力争夺和部落间无休止的报复行为,对古代文明的延续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性的政治权力是氏族部落中原始政治文化发生革命性变化的产物。
人类社会文明起源于轴心时代,西方、印度文明是一种宗教文明,宗教影响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既起到了提供信仰、提供救赎的功能,又靠教义、靠宗教法律,起到了组织社会秩序、组织教徒、信徒之社会功能。这些都是在其发展出世俗之社会组织——国家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所以其国家建立必须接受宗教信仰,也必须接受其宗教法律。这些宗教社会中,宗教既是理念价值,提供终极关怀,又是规范价值,向社会提供及维护现世社会之秩序。宗教高于国家,教义、宗教法律高于世俗权力和世俗法律。
在这些宗教文明体中,原始宗教既是一个民族的终极关怀,又是一个政权的意识形态,承担着维护、支撑该政权的功能。自公元3世纪起,几大教条宗教成为促进和维护政治统一的因素:自224年起,伊朗宗教成为萨珊王朝的支柱;自君士坦丁大帝起,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支柱;自7世纪起,伊斯兰教成为阿拉伯帝国的支柱。与文化交往相对自由的古代世界相比,现在一道鸿沟出现在这个人道的世界中。战争同时成为宗教战争:拜占庭萨珊王朝之间的战争,拜占庭和阿拉伯人之间的战争,后来西方国家和阿拉伯人之间的战争,以及之后的十字军东征。
比较而言,欧洲文明、阿拉伯文明在成长发育的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特点,其政治和宗教的关系也不尽相同。阿拉伯文明,在很长时期内曾经是政教合一的,直到现在仍然有很多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在政治当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欧洲文明在基督教产生前的情况比较复杂,在基督教产生的初期是政教分离的,“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后来被罗马国王宣布为国教。随着社会的发展,更为专业的政治伦理学发展起来,成为政权的意识形态,宗教的意识形态功能才开始退去,退居信仰领域,作为世俗社会的“终极关怀”而独立存在,但是终极关怀依然指导、制约着意识形态,即理念价值通过影响意识形态来间接影响政治和经济。
就西方社会来说基督教对政治的影响在中世纪最强,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之后,西方产生了独立的意识形态理论来指导政治实践,但是这些意识形态(规范价值)也是受理念价值的影响,即西方社会的意识形态也是深受基督教之影响。所以诸多研究意识形态的西方学者,都认为意识形态是从资本主义产生之后才开始产生,这也有一定的道理。
与之不同的是中华文明,中国并非宗教社会,中国是早熟的文明,中国在周朝之前也是靠原始宗教统治,但是从周朝开始逐步走向人文化,开始祛魅,社会得以启蒙,春秋战国时期道家、儒家开始形成,成为世俗化的社会。孔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以定六经(因《乐经》散失而为五经),五经即为道之文,是体认华夏中国之道的不二法门。到了汉朝开始,儒家成为官方意识形态,所以中国的儒家即是中华文明的终极关怀,又是官方社会的意识形态。姚中秋在《道统与宪法秩序》一书中说:
“五经包含诸多实体性价值、政治核心价值……它们塑造着中国人对于政治之基本想象,从而支配着中国人之“秩序意向”。任何时代之立国者之首要伦理与历史责任即是认同这些价值、基本原则,将其灌注于自己创制之宪法、法律之中。当然,具体制度形态必然因时、因势而异,然而,王者易制而不易道。惟有不易道,此一治理架构虽然与此前不同,然仍是华夏的、中国的。并且,惟有如此,此一治理架构才具有稳定性、持续性。”
(三)规范价值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文化价值体系当中的规范价值,近似于狭义的意识形态概念,主要是指政治法律思想,是隐蔽在典章制度中的意义,并在具体法律条文、政治制度、乡规民约、风俗习惯中得以体现。但是社会学关于规范价值对社会发展影响的专门分析较少,而意识形态对政治经济发展的分析较多,所以在此我们用意识形态来替代规范价值,直接借用意识形态领域的研究成果,来分析意识形态对政治和经济的作用,从而展现规范价值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汪宗田教授在其《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研究》一书中,将意识形态对政治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做了简洁而精当的分析,在此我就直接引用汪宗田教授书中的观点,用以展现文化政治经济学中规范价值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1、意识形态对政治的作用
首先,意识形态具有制度辩护功能。
意识形态的制度功能主要表现为论证现实社会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政治性,它的首要任务就在于为一定的统治阶级、社会集团或整个国家提供合法性的辩护,为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等的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论证,以便从制度到思想等多方面维护和巩固一定的统治阶级、社会集团或整个国家的合法统治与管理。意识形态通过对社会现存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以及权力结构和社会秩序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论证,减少被统治阶级和其他社会团体的抵触和敌对,使之得到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可、支持和拥护,而具有合法性、权威性,进而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相反,如果统治的合法性受到怀疑乃至否定,统治阶级的动员和贯彻能力将会被削弱,最终导致政治动荡。因此,政治共同体、政权、统治阶级的合法性,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是保证社会政治统治稳定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思想政治基础。任何一个有头脑的统治阶级或政治集团,都会在意识形态上论证它的权力结构的合法性,要不然它就无法将本身的统治地位长久地维持下去。
其次,意识形态具有导向功能。
意识形态是社会阶层、集团、阶级的根本利益在观念上的体现。它对于一定社会集团和阶级具有绝对的价值定位和行为导向的功用。统治阶级在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那么统治阶级就将代表它的根本利益的意识形态合理化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并且使其对整个社会都具有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的作用。意识形态不仅大致确定一定社会集团、社会阶级的实现目标,而且还对社会未来的发展做出预测和描绘,并且从理论上加以论证这些目标实现的必然性。因此,某种意识形态一旦形成,一定社会集团、社会阶级的整体价值追求和行为目标就要与意识形态的思想保持一致,从而使处于这种社会共同体的成员甚至整个社会成员具有同样的意志、共同的目标和统一的行动。意识形态在现代的政党政治社会中往往反映了一个政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因此,意识形态上的混乱和偏差往往反映了一个政党在思想上和政治上的错误,有时它会导致全局性的瘫痪,甚至毁灭性的衰败。毛泽东说过,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经济利益的斗争最终都要通过政治权利的斗争表现出来。因为一个政党只有在掌握政权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才能从根本上争得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取得其他各项工作胜利的重要因素。
最后,意识形态具有批评功能。
在每种社会形态中往往有三种不同的意识形态:一是反映这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并为其服务的意识形态;二是反映已被消灭和正在被消灭的旧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旧意识形态;三是反映现存社会里孕育成长着的新社会因素的意识形态。这三种意识形态之间不可避免的要展开斗争,这是社会阶级斗争的重要方面。斗争的实质是维护现存国家政权还是反对现存国家政权。因此,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为了巩固本国的政权和经济制度,一定会批判异己的意识形态。例如在美国,反映旧制度的封建主义和反映新制度的社会主义思想就受到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和打击,几乎毫无立足之地。
2、意识形态对经济的作用
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是在其载体和主体——某一特定的团体、阶级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也是为该团体、阶级的整体利益服务的。在社会经济过程中,任何个人、团体、阶级的目标首先是保护自己的既有利益,其次是实现既有利益的增长。在实现这两个目标的过程中,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主要有:
第一,意识形态的节约功能。
意识形态通过政治宣传、社会教化,固定人们的行为范式,设定人们的行为界限,为人们应该如何行为提供价值理念上的共识,进而减少人们合作行为的摩擦费用。意识形态的伦理道德的约束力,还会减少执行制度规则的运作成本,提高制度运行的管理效率。在社会成员相信这个制度是公平的时候,个人就不会违反规则或侵犯别人产权,社会执行规则和产权的费用就会大量减少。
第二,意识形态的约束功能。
这种功能是克服“搭便车”行为的有效工具。所谓搭便车,是指人们在狭隘的个人主义利益原则的支配下,不负任何费用从他人或其他团体那里获得好处,产生偷懒、欺骗、偷盗等机会主义行为。意识形态能迫使一些团体不再按有关成本与收益简单的享乐主义的和个人计算来行事。意识形态能够修正个人行为,成功的意识形态教育有利于人们提高对诚实、信赖、忠诚、良心等品德的效应评价,从而使搭便车或违反规则的行为减少。当社会形成一种有效的和积极的道德风尚,大多数人能够自觉的信奉某种意识形态所提倡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时,就可以有效的克服和抑制人与人交往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意识形态无论在个人相互关系的微观层次上,还是在组织的意识形态的宏观层次上,它都提供了关于过去和现存的整体性解释,因此意识形态能够纠正个人行为减少搭便车的现象。
第三,意识形态的激励功能。
意识形态所描述的社会或团体的理想和目标,对社会或团体成员更具吸引力和说服力,能激发社会或团体成员的信心和热情,获得所有成员的支持,愿意做出短期利益牺牲,采取集体行动,以实现行动的规模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任何社会或团体采取的激励行动不是盲目的、无意识的,而是受其意识形态影响和支配着。对社会团体以至整个社会来说,意识形态的作用在于使团体的行为披上代表全社会利益的外衣,表明其合理性,减少其他团体的抵触,尽可能争取社会的认同与支持。对此,马克思说,因为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全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四,意识形态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
意识形态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被称为第三配置。传统的理论认为,政府与市场是调节经济运行的两种手段,但这不能完全解释人类经济史中的经济运行状况,意识形态也是调节经济运行的手段。事实上,在原始社会早期,既无国家,市场又极为脆弱的情况下,社会经济是靠什么调节的呢?在恩格斯看来,这主要靠意识形态。在研究易洛魁的氏族时,他发现那里的“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而习俗在当时来说恰好是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在市场出现、国家起源后,习俗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并没有消除,只不过调节功能减弱。意识形态以一定的价值体系为标准,依靠内心理念调节和指导个人、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要求节制个人利益,从长远的总体上维持和发展整体的利益。市场经济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互,交换和交往活动,这种交换活动应遵循公平竞争和与人与己的互惠原则。这除了经济法规和政策调节外,还要有意识形态的调节和规范,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意识形态在克服“搭便车”方面起到的作用,也为道格拉斯·诺思所重视,他将意识形态理论和产权理论、国家理论一起,当作其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成为其新经济史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他著名的《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一书中,诺思专门拿出一个章节——《第五章 意识形态和白搭车问题》,依次探讨了意识形态的本质、意识形态的变革和成功的意识形态的特征,并对意识形态对经济学和经济史的含义做了详细论证。 比如,诺斯在书中讲道:
“如果没有一种关于意识形态的清晰理论,或更广泛意义上的关于知识社会学的理论,那么,我们揭示现行资源配置或历史变革的能力便会有很大的缺口。”
“任何成功的意识形态都必须克服搭便车问题。其基本目标是为不按简单的、享乐的、个人对成本收益计算来行动的团体注入活力。这是主要的意识形态产生的重大推动力,因为没有这种行动,无论维持现存秩序,还是废除现存秩序都不可能。”
意识形态本身就是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在意识上的反映,并经过系统化、理论化之后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的形成过程,自然也是为它所反映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法律制度以及权力结构和社会秩序的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论证的过程。所以意识形态最直接对应的是对政治的影响,它通过影响政治,进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运行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再由政治介入影响经济运行,节约制度的维护成本,促进经济发展。但是意识形态也可以通过影响经济理论从而直接影响经济的运行,即规范价值可以通过影响实用价值,从而影响实际经济的运行。比如意识形态可以将现存的不合理的经济制度安排,给予合理化的解释,从而保障一定阶级团体的利益。再比如是实行自由主义市场经济还是实行计划经济,这些抉择都是受到意识形态深刻的影响。
其实,文化价值体系每一个层次并不可能单独存在,必然是要三个层次上下结合,互相影响,所以虽然我们在上文单独将意识形态(规范价值)对一国政治、经济实践的影响做了分析,但意识形态在对这些社会实践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必然也夹杂着理念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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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亮. 第三章 文化政治经济学:一个新范式(三)价值体系与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EB/OL]. 文化政治经济学(文明结构论)· 张可亮个人学术门户, 2026[2026-09-22]. https://zhangkeliang.cn/essay-cpe/wx-第三章-文化政治经济学-一个新范式-三-价值体系与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html.
Zhang, K. (2026). 第三章 文化政治经济学:一个新范式(三)价值体系与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 文化政治经济学(文明结构论)· 张可亮个人学术门户. https://zhangkeliang.cn/essay-cpe/wx-第三章-文化政治经济学-一个新范式-三-价值体系与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html
Zhang, Keliang. "第三章 文化政治经济学:一个新范式(三)价值体系与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 文化政治经济学(文明结构论)· 张可亮个人学术门户, 2026, zhangkeliang.cn/essay-cpe/wx-第三章-文化政治经济学-一个新范式-三-价值体系与社会实践的互动关系.html.